要点
现在的规定
- 基本规定
- 必须用清楚且令人信服的证据,证明你在到达美国后一年内递交了庇护申请。1,3
- 从哪天算
- 从最后一次入境美国之日起算(如果晚于 1997 年 4 月 1 日)。2
- 最后一天是周末或节假日
- 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。2
- 以哪天为准
- 向 USCIS 递交的,以 USCIS 收到日为准;但如果有清楚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你在一年内寄出,以寄出日为准。在移民法庭递交的,以法庭收到日为准(向 BIA 递交的,以 BIA 收到日为准)。在法庭递交后还没做生物信息采集,不影响“已递交”的认定。2
- 适用范围
- 只限制庇护,不限制暂缓递解。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不受一年期限限制。2,1
- 例外一:情况变化
- 实质影响庇护资格的变化,例如原籍国情况变化,你自己的情况变化(包括美国法律变化,或你在美国的新活动让你面临风险),或因结婚、离婚、死亡、满 21 岁而失去随同申请人身份。之后仍须在合理期间内递交;如果你是后来才知道这一变化,会考虑这一点。2
- 例外二:特殊情况
- 与错过期限直接相关的事件,例如严重疾病或残疾(包括过去受迫害造成的影响),第一年内是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等法律上的限制,或一直持有 TPS、其他合法身份或假释,直到递交前一段合理期间。之后同样须在合理期间内递交。2
- 举证责任
- 由你证明这些情况不是自己造成的、与晚交直接相关,而且延误是合理的。2
2026 年的新变化
2026 年 7 月 28 日,国土安全部的一项临时最终规则生效:USCIS 可以不经面谈,把主动庇护申请转交移民法庭,其中包括申请人因一年期限而不能申请庇护的情况。庇护官仍会根据案卷判断是否超期、有没有例外,只是可以不面谈。规则同时修改了 8 CFR 208.4(a),一年期限的审查不再需要“在面谈中”进行。4
无人陪伴儿童不受一年期限限制,不会因为这个理由被不经面谈转交。国土安全部统计,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,有 444,724 宗在最后一次入境一年后才递交的主动庇护申请仍在待审。这项规则的公众评论截止日期是 2026 年 9 月 28 日。4
和解协议
J.O.P. v. DHS(2024 年 11 月 25 日法院批准): 对集体成员,USCIS 不适用一年期限。集体成员大致是曾被认定为无人陪伴儿童、在 2025 年 2 月 24 日或之前向 USCIS 递交了庇护申请、USCIS 还没有作出实体决定的人,具体条件以和解通知为准。5
Ms. L. 和解: 国土安全部表示,不经面谈转交的做法会遵守 Ms. L. 和解中关于一年期限的安排(适用于在和解期限内行事的集体成员)。4
已提出、尚未生效
2026 年 2 月的工卡改革拟议规则提出:最终规则生效后,入境超过一年才递交庇护的人,除非被认定符合例外或是无人陪伴儿童,不能申请 C8 工卡。这只是提案,尚未生效,详见C8 工卡规则追踪。6
判例
我们查阅了 EOIR 公布的 2024–2026 年 BIA 和司法部长先例摘要,没有找到关于一年期限的新先例;最近的一件是 2021 年关于“情况变化”的 Matter of D-G-C-。本页没有涵盖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。7
时间线
- 生效
不经面谈转交规则生效;8 CFR 208.4(a) 不再要求在面谈中审查一年期限。评论截止 2026-09-28。4
- 提案
工卡改革拟议规则提出取消超期递交者的 C8 工卡资格(尚未生效)。6
- 截止
J.O.P. 集体成员须在这天或之前向 USCIS 递交庇护申请。5
- 和解
法院批准 J.O.P. v. DHS 和解:USCIS 对集体成员不适用一年期限。5
常见问题
庇护一年期限从哪天开始算?
从你最后一次入境美国那天算起。最后一天如果是周末或法定节假日,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。
超过一年还能申请庇护吗?
可以递交,但要证明存在情况变化或特殊情况,并且在那之后的合理期间内递交。不符合例外的,庇护会被拒,但暂缓递解不受一年期限限制。
邮寄的申请,以寄出日还是收到日为准?
向 USCIS 递交的一般以收到日为准;如果你有清楚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在一年内寄出,以寄出日为准。在移民法庭递交的,以法庭收到日为准。
超过一年的主动庇护申请现在会怎么处理?
2026 年 7 月 28 日起,USCIS 可以不经面谈,直接把这类申请转交移民法庭,由移民法官继续审理。
资料来源
- 8 U.S.C. § 1158(a)(2) — 庇护一年期限(美国法典,英文)
- 8 CFR § 1208.4 — 递交申请(一年期限与例外,英文)
- USCIS — 在美国申请庇护(英文)
- 联邦公报 2026-15190 — 主动庇护申请不经面谈转交法庭(2026-07-28,英文)
- J.O.P. v. DHS 和解最终通知(USCIS,英文 PDF)
- 联邦公报 2026-03595 — 庇护申请人工作许可改革(拟议规则,英文)
- EOIR — BIA/司法部长先例第 28 卷(英文)
本指南依据公开记录提供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规则和期限可能变化,每个案件情况不同,请就你的案件咨询移民律师或美国司法部认可的代表。